来宾市科学技术局,系政府职能机构,于2002年加挂知识产权局牌子。核定编制数16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1人。实有在职公务员17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7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高新技术与发展计划科 、农村科技与成果科普科 、知识产权综合管理科、社会发展与科技合作科。下属三个事业单位:来宾市科技情报研究所、来宾市分析测试中心、来宾市科技开发中心。

办公地址;来宾市人民路1号 市行政中心前楼东面三楼。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提出本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负责提出本市重点产业技术政策;推动本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本市科技创新能力

(二)组织编制本市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市重大科技项目,重点科研试验基地的计划。

(三)组织开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指导推进本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划的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负责提出制订本市科技政策的建议,推动科技政策和法规建设。

(四)负责组织本市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创新工程计划、社会发展等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五)强化高新技术产精华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负责组织本市工业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指导本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

(六)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和建议;组织、指导本市科技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选拔培养学术技术带头人;会同有关部门选派和管理科技副职。

(七)负责管理本市科技外事工作;负责科技合作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科技合作项目的资金、人才、技术、设备引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工作。

(八)负责拟定有关科技财务的政策和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筹措科技资金;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 “三项经费”及相关科技经费的安排;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九)负责管理本市科技成果、科技保密等工作。

(十)牵头负责本市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制定本市科学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和进行督促检查,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发展;负责本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十一)根据科技改革与发展的要求,组织开展软科学调查研究;负责管理本市科技信息、科技网络、科技期刊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管理科技统计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政府各部门、县(市、区)的科技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涉及全局性、跨部门、跨县(市、区)的科技工作,推动行业的科技进步;指导本市科技兴县(市、区)工作;根据本市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的部署,负责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行业主管部门领导班子科技与经济结合工作进行目标考核。

(十三)负责管理本市知识产权工作和本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的工作。

(十四)负责本市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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