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10月12日经神农架林区革命委员会批准(神革办[1976]11号文件),正式成立“神农架林区革委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科委),规格为正科级,管理全区科技事宜。当时仅有工作人员3名。1984年9月科委办公地点由林区政府大院搬至神农架标本馆,地址松柏镇沿河路3号,工作人员增至9人。1986年5月,科委与科协分开,工作人员增至13人,内设办公室、计划科、情报科、动植物标本馆。1987年调整内设机构,内设办公室、计划科、成果科、财务室。标本馆为下属事业单位。1990年增设科技情报所。1996年5月经神编[1996]3号文件批准,“神农架动植物标本馆”更名为“神农架自然博物馆”,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隶属科委领导。1996年12月,经神政办[1996]88号文件批准,内设办公室、综合科、信息成果科、计划财务科四个职能科室。2001年,林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林区科学技术局。2003年根据神编[2003]4号,设立林区地震局。2004年林区知识产权局和科技情报局成立(神编[2004]11号)。与林区科技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三块牌子。

(一)拟订林区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 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指导科技创新发展、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健全和优化科研体系、技术创新激励机制、重大科技决策咨询机制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三)牵头区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的建立、运用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四)拟订全区基础研究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制定科技促进农业农村、生态林业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推动全区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生态科技园区建设和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五)编制区级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各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协同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组织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七)拟订全区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研究提出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资源的政策和措施。

(八)负责全区科技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建立引进外国专家、团队和服务外国专家工作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组织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 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拟订全区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措施并牵头实施;负责全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和自然科学基金相关计划、项目的设置和评审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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