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科学技术局是松原市人民政府下设的正处级行政机构,外文名称为Songyu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ureau。该局负责拟订全市创
松原市科学技术局是松原市人民政府下设的正处级行政机构,外文名称为Songyu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ureau。该局负责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规划,统筹市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配置,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及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与基础研究计划,承担科技评估、科研诚信及国际科技合作交流等职能。现任局长为李丽娜,办公地址位于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1066号,内设综合科、创新服务与监督检查科等5个科室,核定行政编制14名,直属事业单位1个。
(一)负责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以及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提出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措施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机构布局,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三)管理市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四)组织全市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五)组织拟订全市基础研究、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牵头负责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七)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八)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配合省科技厅做好科技保密工作。
(九)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措施建议,负责政府间双边和多边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
(十二)负责省科学技术奖、省政府友谊奖、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推荐申报工作。
(十三)负责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的推荐申报工作。
(十四)承担科技行业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督促所属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