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简称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6],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红河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红河州中小企业局牌子。根据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简称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6],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红河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红河州中小企业局牌子。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红河州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9〕7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贯彻落实国家工业和信息化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全州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全州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州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全州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全州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州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州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工作;负责全州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
(四)负责全州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负责全州盐业行政管理;负责全州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全州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实施工业园区管理;开展全州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推进全州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负责提出全州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州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拟订全州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全州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六)承担全州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加快推进全州电子、新材料、绿色食品、先进制造、生物、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拟订全州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参与拟订全州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订并组织全州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全州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研究制定全州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监督检查民爆产品产销交易活动,实施行政许可初审。
(八)指导全州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九)负责全州信息化行业管理,推动信息化产业发展;统筹协调全州信息网络基础建设;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全州信息技术在工业企业的推广应用,提升“两化”融合水平。
(十)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州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边境地区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一)负责全州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导落实;拟订全州军民融合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全州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相关规划计划有机衔接;研究全州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负责国防动员中民航、交通战备、战区恢复工作。
(十二)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