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由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更名而来。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由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更名而来。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政策;提出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与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提出市级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各项专项扶持资金安排建议;按照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
(四)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负责辖区内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生产要素的组织协调保障;负责组织电网建设、监管电网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
(五)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六)依据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光电子、生物开发、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调整优化黑色冶金、有色冶金、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推动新材料、生产性服务等新兴产业发展;指导推进企业信息技术创新机制建立;组织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相关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管理。
(七)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拟订开发区、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工业园区建设;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向园区集中发展;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综合协调。
(八)组织指导煤炭行业管理,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承担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
(九)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所属“两新”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负责信息产业行业管理,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
(十一)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项;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开展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项,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二)承担市盐务管理职责。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