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是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州工业和信息化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政策;提出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制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与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提出州级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各项专项扶持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负责非电力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

四、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生产要素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负责优化整合作为工业生产要素的矿产资源、生物资源、电力资源;负责组织监管电网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五、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六、依据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新兴产业的发展,调整优化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指导和推进企业信息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管理。

七、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运输,负责协调辖区内重点物资运输;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物流企业发展;组织制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动工业园区建设;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向园区集中发展;负责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

八、负责食品、药品、原材料等工业行业管理;负责墙材革新革新工作;组织指导煤炭行业管理,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承担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全州节能减排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

九、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及非公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全州信息产业行业管理,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指导和组织、协调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州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州电子政务网络系统建设工作。

十一、承担有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有关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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