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由原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更名而成,加挂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市中小企业局、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牌子。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提出工业经济和信息产业发展政策;提出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工业和信息产业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与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提出市级财政对工业和信息化各项专项扶持资金的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做好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

(四)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产业安全、国防动员、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生产要素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组织实施电力调度,负责电力行政管理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五)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六)依据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链延伸及精深加工,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新兴产业;指导和推进企业信息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管理。

(七)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组织拟订市级工业园区和特色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动工业园区建设;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向园区集中发展;负责市级工业园区和特色园区开发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

(八)拟订煤炭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权限范围内的项目核准;负责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全市节能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工业节能工作。

(九)指导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推进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

(十一)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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