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玉溪市人民政府主管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职能部门,加挂玉溪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玉溪市中小企业局牌子。该局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玉溪市人民政府主管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职能部门,加挂玉溪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玉溪市中小企业局牌子。该局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律法规,研究制定产业发展政策,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一)贯彻落实国家工业和信息产业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与信息产业重大项目规划。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提出市级财政工业和信息产业各项专项扶持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登记备案、审核。
(四)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承担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加强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国防动员、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业和信息产业生产要素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负责电力供需协调和电力需求管理工作。
(六)组织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提出工业园区的发展规划建议,指导工业园区发展,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承担工业园区发展监测分析,提出发展报告和建议,协调解决园区发展中的问题。提出园区扶持项目和资金支持建议。协调铁路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货运,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
(七)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行业管理、盐业行业管理。依据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光电子、生物开发、燃料乙醇、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调整优化黑色冶金、有色冶金、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推动新材料、生产性服务等一批新兴产业的发展。指导和推进企业信息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负责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管理。加强对工业原材料开采规划与利用保护。
(八)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军民融合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军民融合发展的重大政策和改革建议。协调推进全市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大事项,负责全市军民产业融合发展和军民科技领域统筹工作,负责军民融合发展基础领域统筹工作,承担国防动员相关职责。指导协调国家、省、市专项建设基金军民融合项目,负责军民融合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和监督。
(九)承担指导煤炭行业管理。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承担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负责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环节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十)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有关重大问题。
(十一)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企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污染控制和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政策。负责工业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负责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
(十二)拟订信息产业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 负责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信息产业的管理。促进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数字经济、电信业务总量的统计分析。指导全市信息产业发展,推进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工业和信息化融合。
(十三)负责制定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据开发利用,促进数据资源共享、互联网与实体经济的融合,推动数字应用型、服务型产业发展,协调解决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体系建设。
(十四)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五)拟订工业、信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工业、信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及管理干部培训。负责全市工程、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和评委库的更新维护。指导工业企业招才引智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